产假应该规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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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应该由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或相关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让女职工享受产假,女职工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能处以罚款。
因此,如果您有关于产假的问题或需要投诉,建议联系当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