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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产假和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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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产假和报销情况如下:

产假天数

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

江苏省额外奖励产假为30天。

因此,苏州的产假总天数为128天,包括国家法定产假98天和江苏省额外奖励产假30天。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顺产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剖宫产则适当延长,大约为128+15=143天。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一次性营养补助

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2024年计发标准为2275元。

建议

用人单位应确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应妥善保留相关费用发票和医疗记录,以便报销时提供必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