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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时间:

离婚立案后的程序如下:

法院受理案件并移送民事庭:

法院的立案庭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将案件移送给民事庭进行审理。

发出传票:

民事庭在受案后,会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会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调解:

双方到庭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可能有三种:

双方愿意维持婚姻,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原告撤回起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存有争议,则进入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通过开庭审理,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当庭宣判的,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建议:

离婚诉讼中,调解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双方应尽量配合法院进行调解,以达成和解。

如果调解无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参加庭审,并遵循法院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