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处分决定可以撤销
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可以撤销的处分决定的情况:
处分期满:
如果处分期限已满,处分可以自动解除。
悔改表现:
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即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能够改正错误的,处分可以解除。
无新违纪行为:
在处分期间没有发生新的违纪行为。
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
如果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可以撤销处分决定。
违反法定程序:
如果处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可以撤销处分决定。
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如果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可以撤销处分决定。
行政复议结果:
如果被处分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原处分决定不合法或不适当的,可以撤销原处分决定。
重大立功表现:
在事业单位中,如果受处分人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开除处分是不能解除的,并且其他任何机关不得重新录用其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