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船只过户在哪里办理

时间:

船舶过户应当在 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进行。具体流程包括:

旧船主办理注销手续:

旧船主需要先办理船舶营运证的注销手续,并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

新船主领取过户呈批表:

新船主携带港航部门出具的《船舶买卖、检验入(过)户呈批表》,加具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体到村委或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到海事部门办理船牌证件转让(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新船主需填写在港航分局领取的《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具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体到村委或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并携带新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证件到港航分局进行初审,再由市港航局核发新的船舶营运证和水路运输许可证。

移交船舶及相关证件:

在某些情况下,如船舶在汉口交接,船到汉口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后,甲方应同乙方一起到船籍港湖南张家界港航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挂靠的船务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所有证件船籍港、船名、船号不变,只变更船舶所有权人名称。

总结:

船舶过户应当在船籍港的船舶登记机关进行,具体流程包括旧船主办理注销手续、新船主领取过户呈批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在必要时移交船舶及相关证件。建议在整个过程中,所有相关文件都应准备齐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以确保过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