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由哪些要素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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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文字:
可以是汉字、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图形:
包括记号商标(简单符号)、几何图形商标(抽象图形)和自然图形商标(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
字母:
可以是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数字:
可以是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
三维标志:
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可能出现在商品外形、容器或其他地方。
颜色组合: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以一定比例结合在一起,起到区别的作用。
声音:
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此外,商标的构成要素还可以是上述要素的各种组合。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这些要素及其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