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什么情况能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购房
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如果已经有自住房屋,不管是建造、还是翻建、或者大修都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租房
使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使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父母给儿女购房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销户提取
离退休的。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其他情形
低收入经济困难提取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这些情况涵盖了职工在购房、租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销户、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不同场景。具体使用条件和提取额度,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