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终结执行
时间:
终结执行是指由于某种法定特殊情况的发生,导致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
申请人撤销申请 :申请人主动撤销执行申请。法律文书被撤销: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撤销。
被执行人无遗产可供执行: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追索这些费用的案件中,权利人死亡。
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且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应当终结执行。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被法院宣告破产,执行法院也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终结执行意味着执行程序的完全结束,执行机关裁定执行终结后,债权人不能再请求执行,执行机关也不再采取执行措施,执行程序到此结束。
建议
如果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申请人希望撤销执行申请,应当书面告知法院,并了解撤销申请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对于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社会帮助,以改善其偿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