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情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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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谊行为,顾名思义, 是指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互相关爱、为了增加感情而在日常生活中的交往行为。这些行为通常不受法律规范的范畴,例如约请朋友一起喝酒吃饭、在火车上叫醒同乘的伙伴、答应朋友搭便车等。情谊行为的特点在于其 无偿性和 非法律约束性,即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施惠者不能因为对自己的承诺不履行而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情谊行为与法律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
目的:
情谊行为的主要目的是增进感情,而法律行为的主要目的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意思表示:
情谊行为的当事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意思表示一致,但缺乏法律上意思表示构成要素中受法律约束的意思。而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具有明确的法律效果意思。
法律后果:
情谊行为通常不产生法律后果,而法律行为则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尽管情谊行为不受法律直接调整,但在某些情况下,情谊行为可能会转化为侵权行为,例如好意施惠人在提供援助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受惠人损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应当充分理解情谊行为的性质和特点,以更好地维护人际关系和增进彼此的感情。同时,在涉及情谊行为的纠纷时,也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妥善处理相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