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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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李永皓)近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通过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回访帮教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工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据了解,此次司法综合保护工作主动延伸了司法服务,对两名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回访帮教中法院干警对两名帮教对象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以及进行社区矫正中遇到的难题逐一询问了解,引导帮教对象正确认识错误,指出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向其讲解《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答疑解惑,帮助帮教对象解开心结,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正确面对过往错误。两名帮教对象表示会认真反省自身所犯的错误,在今后的生活中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学识,遵纪守法,踏实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
与此同时,法院干警对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详细讲解监护人家庭责任和法律责任,以“司法惩戒+家庭矫治”探索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方式,从一纸判决到多重守护,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之路。监护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将会正确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编辑:杨琳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