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时讯息 >

西安市住建局最新通知

时间:

6月25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规范新毕业大学生住房保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

市住建局,市安居集团,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新毕业大学生留市工作,规范我市新毕业大学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6月25日起,新毕业大学生登记申请公租房不再免于资格审核,统一按照西安市公租房相关规定办理。

二、对2025年6月25日前,已完成登记的新毕业大学生,在入住时,由登记项目的运营单位按照《关于支持新毕业大学生及高校教职工安居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住保办发〔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资格核验,符合准入条件的,按照《通知》规定办理入住;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予办理入住。同时,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根据项目运营单位上报的资格核验和入住情况,及时做好大学生公租房意向登记库退库销号工作。

三、对已入住的新毕业大学生,在《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协议》到期时,由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届时我市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应标准予以续租;不符合条件的,按照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予以退出。

四、自2025年6月25日起,提供希望里·滦溪、希望里·奥体、希望里·启航、希望里·鹿鸣等保租房作为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重点解决新毕业大学生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后3年内或“双一流”院校大学生毕业后5年内,首次申请入住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享受2年租金减免,减免比例不低于承租项目租金备案价格的5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现场或住房保障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分配入住手续。

租金减免期内,新毕业大学生可随时在入住的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办理退出手续。租金减免到期后,由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届时我市保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对已入住的新毕业大学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应标准予以续租;不符合条件的,按照保租房管理相关规定予以退出。

五、为鼓励更多新毕业大学生来我市求职就业,保租房项目运营单位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每年适时推出指定房源,开展新毕业大学生专项租金优惠公益活动,加大减免幅度。对租赁期满1个月的新毕业大学生,给予7天的租金减免(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对租赁期满1年及以上的新毕业大学生,给予最多3个月的租金减免(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每人最多可享受一次上述优惠政策,且不可与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新毕业大学生专项租金优惠公益活动涉及的资格条件、房源信息、申请流程等具体内容,以当年度我市住房保障部门和项目运营主体单位发布的活动细则为准。参加新毕业大学生专项租金优惠公益活动的保租房项目,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六、曲江乐居、上庄村、王家棚、广运家园、向阳沟、浐灞红星花园、长安中海长安府、长安金茂府等8个用作新毕业大学生租住的公租房项目,按照《西安市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总量和结构 全面加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4〕67号)要求,做好公租房、保租房房源统筹使用相关工作,按照不同保障对象类别标准收取租金。

七、本通知由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西安市大学生安居保障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来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