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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5名干部试用期满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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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张自军等5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5〕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张自军等5名同志试用期满,州人民政府决定:

张自军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丽娟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舒 平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院长、大理白族自治州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

戴 俊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

费永诚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张丽青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