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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官宣!补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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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商务局等7部门

关于印发

《临沂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林业部门:

现将《临沂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林业局

2025年3月21日


临沂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以绿色、智能、适老为引导方向,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5〕1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时间及对象

“鲁换新”平台临沂家装“焕新”、家居“焕新”补贴专区上线之日起最晚至公告终止时间止,对在临沂市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处购买相关产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全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如补贴资金额度提前用完,将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已领取的活动资格或者未使用完的补贴额度都将无法使用。

二、补贴范围、标准及相关条件

(一)家装“焕新”类(2类)

对个人消费者在本人名下合法取得的旧房〔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的个人住房〕开展内部装修或厨卫等局部改造所购置的淋浴房或淋浴隔断、定制板材2类装修材料和物品(含辅料及配件)进行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材料和物品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且不包含人工费,下同)的15%进行补贴。其中,淋浴房或淋浴隔断产品补贴最高2件,最高补贴金额2000元;定制板材产品补贴1单1次,最高补贴金额2万元。每套房(每户)合计最高补贴金额2万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家装“焕新”类补贴的,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申请补贴的个人住房所在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在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不予补贴。补贴申领人应与房屋所有人、装修或采购合同签订人、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个人消费者姓名一致,并由补贴申领人本人办理。住宅产权共有人仅限1人申领核销。签订装修或购买合同的经营主体须与发票出具主体相一致。

(二)家居“焕新”类(10类)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室柜、智能照明、沙发、床架、床垫、智能控制(含网关、路由器、智能插座)、智能门锁、智能影音(智能音箱)、智能晾衣架等10类产品进行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材料和物品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15%进行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套),每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2000元,每人合计最高补贴金额1.5万元。其中,智能照明、智能控制、智能影音3类产品按套数计,智能照明每套不超过3件主灯、30件无主灯(筒灯、射灯等)产品,智能控制(含网关、路由器、智能插座)每套不超过50组件,智能影音(智能音箱)每套不超过10组件。

(三)居家适老化改造类

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标准应不高于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30%,不与其他消费品以旧换新各类支持产品范围重叠。

三、补贴有关流程

通过“鲁换新”平台,采取先领取补贴券、购买时支付立减的方式开展。

(一)个人消费者申领

1.补贴券申领流程。个人消费者进入“鲁换新”家装“焕新”、家居“焕新”补贴专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领取对应品类补贴券,装修材料类需进行资格确认(以后续平台要求为准)。补贴券领取成功后,前往符合资质的经营主体门店使用本人云闪付APP完成核销。开具销售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包含政府补贴的最终销售价格。

2.用券期限及退换货要求。补贴券自领取之日起至第二天的23:59:59内有效,过期后自动失效。失效后的资格券自动滚入券池,消费者可再次领取。每位个人消费者每类产品至多可领取3次。消费者退换货同样占用补贴名额,无法再次领取补贴券。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经营主体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退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经营主体已收到补贴款的,须在3个工作日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

(二)经营主体申报兑付

1.资金结算。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通过“鲁换新”平台上传现场交付或送货入户安装照片、购物票据、销售发票等资料(以后续平台要求为准),由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2.申报期限。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场交付或送货安装,及时上传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申报兑付补贴资金;商家申报端口于2025年12月31日24时关闭。

四、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基本申报条件

1.符合相应经营范围、具备销售场所,能够为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报送《临沂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商品目录》,对参与补贴的商品信息进行备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名录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接受政策实施相关部门检查、审计以及税务稽查,签订并公开《临沂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参与承诺书》,对产品销售价格等进行承诺。

4.遵守补贴发放平台各项规定,及时、准确报送销售数据等相关材料。持续提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消费者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投诉)。

政策参与经营主体由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征集,有意参与且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线下报名,审核通过后名单通过临沂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不定期向社会公示,名单动态调整。详细条件及申报流程见《关于公开征集临沂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参与经营主体的通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部门配合。商务部门牵头做好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规范使用市级服务平台并与省级家装厨卫“焕新”数据平台实现对接;发展改革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并将数据接入市级服务平台;财政部门指导和配合绩效评价,进行绩效运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按职责分工配合参与审核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及时依法处理政策参与经营主体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

(二)加强风险防范。运用数据监测比对、现场核验等方式,在资料审核上严格把关,强化全流程监管,严防虚假交易、重复申领、骗补套补等行为。强化参与补贴商品管理,探索将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对在各级审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存在违反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和套骗补行为的,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资格;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缴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及时发布案例警示。

(三)优化消费环境。各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解读,引导广大消费者及时、正确了解补贴政策,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群众和经营主体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理。积极举办家装厨卫“焕新”系列促消费活动,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展会、进企事业单位“五进”行动和“群团购”活动,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活动、申领补贴。


提示


临沂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将于近日公开征集政策参与主体,同时加快补贴平台的开发完善。相关工作动态将及时通过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官微发布,请广大商家和市民持续关注。




来源:临沂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