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出租屋需要什么

时间:

出租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手续:

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确保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共有产权的同意:

如果房屋为共有产权,必须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符合租赁政策: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房屋能正常使用:

房屋应不存在质量问题,没有安全隐患,可以保障正常使用。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办理出租登记备案:

租赁双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关文件。

提交必要文件

书面租赁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书

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经办人的证明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时,提交房屋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检查设施设备:

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移交房屋钥匙。

注意安全隐患:

确保出租房屋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无违法建筑或其他禁止出租的情形。

建议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仔细检查房屋的条件,并按照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以确保租赁行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也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