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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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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处理户籍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留在原地

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对方的户籍所在地。

如果双方有迁出约定或者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要求,则必须迁出。

迁回原籍

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回自己的原籍。

另立门户

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

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调解离婚,还需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再婚后再迁

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手续和证明需参照当地户籍政策和细则。

不迁出

女方户口并不一定要迁出,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如果双方有迁出约定或者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要求,则女方必须迁出。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原户口簿

离婚证

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身份证

可能还需要提供落户地址的证明,如工作单位的证明

户口迁移的具体程序包括:

1.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2. 办理迁入手续,包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 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请注意,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办理时应以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