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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了怎么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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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后,挂失和补办流程如下:

立即挂失

携带身份证和房产相关信息(如房产地址、面积等)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报失。这样可以在有人冒用你的房产证时,房产管理部门能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你的权益。

补办材料准备

挂失后需要准备补办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可以多准备几份,以备不时之需。

填写遗失声明

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会收取查档费用。

登报声明

在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声明中应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权利人姓名、图幢号等信息。登报费用一般由报社收取。

等待作废公告

遗失声明见报后,等待6个月,房管部门会在当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等。

领证

补证登记手续完成后,三十日后可以领证。

建议:

尽快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以免影响房产权属的正常行使。

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留意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并按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