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怎么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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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医保的补缴流程如下:
单位补缴
补缴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的医保费:参保单位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缴费手续。
补缴2011年7月(含)《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的医保费:参保单位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政策要求提供补缴申报材料,办理补缴缴费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个人补缴
目前,个人不能直接补缴职工医保费,必须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补缴金额计算
补缴金额 = 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 (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 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 缴费比例 * 补缴系数。
补缴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
工资支付凭证原件
劳动合同原件
补缴流程
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并导出补缴报盘文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缴费方式及经办时间
缴费方式:银行托收、支票、现金或刷银行卡
办理时间:5日至25日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早办理补缴手续,避免因滞纳金等问题影响职工权益。
个人需通过单位进行补缴,无法直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