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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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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丢失后的处理步骤如下:

报案

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登报声明

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带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报警回执、登报报纸原件。待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之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刻章

持以上办理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

提交补办申请

如果是单位公章掉了,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补办,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报案回执、登报遗失的报纸等。

审批与备案

提交补办申请后,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并获得刻制印章的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到指定的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刻制,并提交刻制印间的委托书。

使用新公章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企业可以使用新的公章进行日常业务活动。

建议:

在办理公章补办手续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通过其提供的在线服务平台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