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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离婚协议书

时间:

申请离婚协议书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双方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子女抚养权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等。

提出申请:

双方应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填写申请:

在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提交离婚协议书。

等待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再次携带所需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领取离婚证: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将计算并告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双方可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

请注意,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明确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离婚协议书一般需要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