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裹脚的真实原因(为什么古代的女子要裹脚)
中国的裹脚,西方的束腰,非洲的割礼,号称世界三大悲惨女人。
悲惨悲惨,悲的是女人的命运,惨的是女人的身体。
今天且来说说中国古代让女人痛苦一生的陋习——裹脚。
裹脚又称缠足,古代一般少女四、五岁时便开始缠足。在一个良辰吉日里,他们盛一盆热水,将双脚洗净,趁着脚还有余温时,留一个大脚趾头,把其余四个脚趾弯曲至脚底,再用一层一层的布条紧紧勒住,阻挡脚的正常发育,让其变小变细。
缠好后要用针线紧紧地把裹布缝起来,硬挤进尖头鞋里,然后要求少女到处走动,走动时重量压在内弯跪折的八个脚趾上,把关节扭伤得更厉害甚至脱臼,脱臼的时候脚会肿得厉害,皮肤也变成瘀紫色,痛苦至极,但是裹得仍是日紧一日,直到肿消了脚趾都缠到脚底下去。而脚趾头因为才弯进去还没紧贴在脚掌上,走路时脚趾关节会容易长鸡眼,要时常用针把鸡眼挑掉。白天一双脚痛得寸步难行,晚上也不能解开布条,仍穿着睡觉专用的鞋,天气热的时候,受伤的脚还会发脓、腐烂,夜夜辗转难眠,频频痛醒,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莫不过于此。
这种缠足之痛,就像《还珠格格》里的容嬷嬷用针扎紫薇的甲沟炎一样,有的一扎还是扎一生。
隔着屏幕,我都觉得自己的双脚开始隐隐作痛了,不禁疑问,这种反人类的陋习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谁提的?
关于裹脚的起源说法不一。据传,裹脚最早开始于南唐李煜在位时期,李后主的一个妃嫔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得到李煜的赞赏“天外飞仙过,步步生莲花。”,这个做法流被后宫的妃嫔们纷纷效仿,后来还传到民间,裹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
不过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战国时期,裹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到了明清时期发展到顶峰,直至新中国成立后,裹脚恶习被彻底废止,缠绕了女性上千年的噩梦才得以结束。
那么,古代的女性为什么要裹脚呢?
病态审美
在古代审美观念里,所谓的女性美就是要体现出她们“娇柔”的一面,就是娇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对于“小”而言,即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质,脚自然也不例外,以女足纤小为美的观念古早就存在的,而在裹脚之风出现后,以小脚为美的畸形的社会时尚导致了当时人们把小脚视为女性美必不可少的、甚至是最重要的条件,也是满足许多文人大夫病态的审美需求。
古代的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赏玩小脚成为他们的癖好,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不仅如此,更有许多文人人兴致勃勃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他们不嫌耗时不惜笔墨地为此撰写文章,细细品评。赞美小脚什么“莲步娉婷”,“踏春有迹” ,“步月无声”,还有诗道“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方绚的《香莲品藻》也说道“丑妇幸足小邀旁人誉”,即只要三寸金莲缠得好,即使容貌平庸、身材一般也会受到人们的称之“美人;反之哪怕是脸生得再好,颜值再高,只要裙底下的脚大,便是大煞风景 ,最多落个“半截美人”之名而被人讥笑。他还费尽心机地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分别进行仔细地品味和赞赏,居然因此而名声大噪。
三从四德
古代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观念贯穿了几千年,即使到了现代,一些落后的地方,仍存留着这些观念。男性称王的时代,女性只能是他们的附庸物、附属品,是他们空闲之余任意掌控、把玩的“玩具”。尤其到了宋明时期,程颐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朱熹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主张盛行,给女性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道德枷锁。
对于男人来说,“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他们担心家中女性出去抛头露脸,或是给他们带“绿帽”,为了满足他们强大的控制欲和占有欲,裹脚便出现了。一旦把女性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给女性守节增加了一道锁,也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让“男强女弱”成了铁定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
贵贱区分
在宋明时期,只有地位高的贵族女子才可以裹脚,平民老百姓是不准裹脚的,裹脚也因此用来区分女性贵贱的象征,而到了清朝,这种风气自上而下蔓延至民间,几乎所有女子都可以裹脚。当一种文化风俗成为潮流,“内卷”也随之而生,人分三六九等,裹脚亦如此,古人根据脚的大脚分等级,三寸为金莲,四寸为银莲,四寸以上则是是铁莲,认为脚越小越美,达到了“三寸金莲”的审美,有的甚至还裹到不足三寸。
“缠足之苦为母者身所亲受,而不惮烦累竭力为女缠者,以男性用此为择偶标准,有以促成之也。”当脚小成为审美的唯一标准时,女性裹脚无论自愿与否,都注定是无法改变的命运,为婚配,为取悦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