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社保需要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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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社保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 (可网上下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一式两份。
经营地所在区房屋租赁证明或单位房产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户口页复印件(如无二代身份证)。
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例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
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同时签订《授权书》。
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还需携带: 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本市居民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医院外来护工还需携带个人书面申请
。
企业需要携带: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人事部门调动通知书及复印件、院校毕业生分配函件及复印件、劳动部门招工表及复印件、复、转军人行政介绍信及复印件、迁户或久居民须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蓝印户口簿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账户的相关信息员工首次参保需要携带:
与个人社保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信息。
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等。
其他材料,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要求可能会有其他特定的材料,如婚姻证明、子女身份证明等。
建议: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进行递交和办理手续。
如果有任何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获取补充材料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