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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提交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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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房屋的产权归属。

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买卖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房屋买卖合同: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土地使用证:

证明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如结婚证、离婚证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单位购买私房或非住宅转移等情况:

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书等文件。

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

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夫妻一方缺席的情况:

需要准备委托书并进行公证,同时提交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单身购房者:

需前往市民政局获取单身证明文件。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由买卖双方填写,确保交易的真实合法。

购房资格证明:

根据当地政策要求,买方需要准备。

贷款购房的相关资料:

如银行要求的贷款资料及预审通过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如行政决定书、公证文件等。

在准备这些资料时,务必注意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错误导致审批延误。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额外的文件。建议提前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