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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标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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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标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直接邀请议标方式

选择中标单位不是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而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企业实行单独协商,达成协议后签订采购合同。如果与一家协商不成,可以邀请另一家,直到协议达成为止。

比价议标方式

“比价”是兼有邀请招标和协商特点的一种招标方式,一般使用于规模不大、内容简单的工程和货物采购。通常的做法是由招标人将采购的有关要求送交选定的几家企业,要求他们在约定的时间提出报价,招标单位经过解析比较,选择报价合理的企业,就工期、造价、质量付款条件等细节实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签订合同。

方案竞赛议标方式

它是选择工程规划设计任务的常用方式。通常组织公开,也可邀请经预先选择的规划设计机构参加竞赛。一般的做法是由招标人提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投入控制数额,并提给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场地平面图、有关场地条件和环境状况的说明,以及规划、设计经营管理部门的有关规范等基础。

综合评分法

对于大型工程或施工技术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采用技术得分加经济得分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这种方法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性价比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所得总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得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价分比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所得总分,所得商数(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议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定性评议,从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价值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折算投标价,从中确定折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商务因素、技术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评标价,从中确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设备运行年限评标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在最低评标价法的基础上考虑运行的年限及其运行与维护费用和贴现率。

固定低价评标法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等于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低价,当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时,就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的环节。

组合低价评标法

组合低价评标法是组合低价标底法中特有的评标方法。该方法基于预先公布的成本预测价,通过开标后系数、权数的随机抽取,计算出组合低价,以组合低价至其向上浮动至某一点的区间作为合理低价区间,最后,对报价属于合理低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从而确定中标人。

这些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项目和需求。在选择议标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技术复杂性、经济因素及时间要求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