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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委托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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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委托在诉讼中通常指的是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代收诉讼文书、代收案款、代查信息资料等,这些权利使代理人在实体上拥有决定权,当事人可以不出场。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中,全权委托应当表述为特别授权代理,否则可能被视作普通代理。

除了诉讼代理外,全权委托还可以涉及其他事务的办理,例如在非诉讼领域,全权委托可能包括代为签署合同、处理财产事务等。

建议在具体情况下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确保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委托,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