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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资料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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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资料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知悉权:

这是网络隐私权的基本权利,指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搜集使用他人的个人数据资料时,必须向资料的所有者进行及时准确的告知。网络用户有权知道数据的使用者收集了哪些信息,信息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这些信息将被用作何用途以及数据拥有人的相关权利等。

选择权:

这一权利包括网络隐私权人通过合理的途径访问、查阅被搜集和整理的网络个人信息资料,并对错误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修改、补充、删除,以保证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完整、准确。同时,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网络用户本人的同意或授权,不得随意公开、使用或处置用户的网络个人信息资料。

查阅材料权: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普通公民的查询权限:

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主要是查询的用途),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

公务人员的查询权限:

公务人员在网上可以查询相关的信息,但仅限于自己工作的需要且不可任意泄露其他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可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利去查询他人的信息,这是一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犯罪。

这些权利保障了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收集和使用,同时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查询他人信息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