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烈士有什么好处

时间:

被评为烈士后,烈士遗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和优待:

一次性抚恤金:

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定期抚恤金:

烈士遗属可以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制定。

丧葬补助费: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六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烈士褒扬金:

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教育优待:

烈士的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参加中考、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住房和医疗优待:

为解决烈属子女的住房问题,一些国家或地区提供购房或租房方面的优惠政策,如优先分配住房或提供租金补贴。

这些待遇和优待旨在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减轻其经济负担,并体现对烈士及其家庭的尊重和关怀。